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
很多企业因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后大多数劳动者的权益还能否得到保证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呢?这些问题也与您息息相关,希望看过我们整理的内容后都能有所收获。
一、公司倒闭工资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公司倒闭财产顺序为: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破产法中有关规定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即使公司倒闭,也应对员工应有的权益予以支付,同时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希望您再遇到类似问题能运用法律,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可以找我们的网站律师来为自己捍卫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江西新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我国的江西省一直以来在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因为江西的地理位置是比较优越的......
·处罚工商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法条有哪些?
处罚工商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法条有哪些?行政不作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提出行政......
·一、公证遗嘱到哪个部门办理程序?
一、公证遗嘱到哪个部门办理程序?1、公证遗嘱: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
董事会成员人数是多少一、董事会成员人数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
·一、企业合同签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企业合同签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
·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什么?
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什么?孕妇流产非工伤的规定是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伤的话,就不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赔偿项目,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一、合同违约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药品专利申请的原则是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
·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您都知道,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而且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已有大量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