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更改监护人的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监护人不能随便更改的,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也需要承担对孩子的监护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权不同于其他的权利,不存在着变更或转让这种说法。在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假如说父母有遗弃孩子的行为,那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股票期权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股票期权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股份期权赠与协议书甲方:乙方: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甲、乙双方......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分居自动离婚财产需要平均分配。1、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
·工伤老板拿走出院手续
一般医院还有存根,提供身份证,提出复制病例、诊断证明即可,然后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处理的程序是:1、......
·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有的夫妻选择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选择了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离不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法院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判决......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
·图书出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图书出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我国银行会丢失他项权证吗
我国银行会丢失他项权证吗?当代人生活中,房子是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而我们买房交接手续和以后的抵押贷款时往往会看到他项权这一项权利。其实他项......
·哪些人是不能作证人的
哪些人是不能作证人的一、哪些人是不能作证人的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解散辞退员工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2015年11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于私募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