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变更子女抚养权你需要了解的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权你需要了解的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权属于夫妻双方离婚后针对离婚达成的协议进行的一个变更。夫妻双方离婚,不只是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有子女,子女抚养划分也是必要的。但是离婚后一方生活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于子女抚养权进行一个变更,应该怎么办呢?
  
  一、双方协商解决离婚前,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有一份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就是离婚的男女双方对于客观情景的变化,进行协商,关注子女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子女分配问题。协商是解决问题最平和的方法,也是对双方伤害最小的方式,离婚中,受伤最大的是子女。沟通是解决问题最平和有效的方式,男女双方坐下来,聊一聊,为了子女,做出子女利益最大化的抉择。
  
  二、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之诉很多时候,男女双方离婚,还是很难做到完全和平解决的,协商解决的方法无法实现,那么,这个时候,就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一份起诉文书是必要的。
  
  需要明白的是,提起诉讼的原告,不只是局限于非抚养方,抚养方己方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状况的情境下提起诉讼,成为变更之诉的原告。
  
  同时,提交的证据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个时候,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出现的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状况变更证据,如身体状况变化,提交相关医学证明;经济状况变化就要提交相关经济证明文书等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每一个孩子都是降落人间的天使,都需要家庭、社会的倍加呵护,变更子女抚养权也是希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生长环境,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在离婚时,以情感为先,以子女为先,共同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美丽的明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23
      很多人都不知道《刑法》中对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受贿也是做出了相应的罪名规定,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刑法中规定的非国......


·醉驾撞死人怎样处罚
      醉驾撞死人怎样处罚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罪是如何......


·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处罚的条件是什么?第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二、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一、诉讼保全超标的物怎么处理?财产保全金额不能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是什么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针对农村的农用地的。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政策,一直就是土地在进行承包的时候,......


·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中权利客体的规定是什么民法是涉及到所有人的法律,和您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总则对于实际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和立法,目的就是让遇到问题的时候......


·左转道直行都是绿灯怎么处罚
      左转道直行都是绿灯怎么处罚一、左转道直行都是绿灯怎么处罚按《交通法规》规定:压白实线变道的,一律扣3分,可处罚200元。新交通运输法规定中规......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一、根据法律规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有哪些?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


·故意传播疫情是什么罪
      故意传播疫情是什么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