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家人怎么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的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和养老金,要是退休人员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接着去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不过实践中想要领取这些费用的话需要按照法定程序。
  
  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领取需要按照下面的步骤领取:
  
  1、领取的条件
  
  满足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即属于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的情况。
  
  2、领取的材料
  
  (1)需要备好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去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是去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接着提供这些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3)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取的地点
  
  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
  
  4、办理的程序
  
  (1)离退休人员的单位或死者直系亲属,直接携带所需的资料到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前台办理;
  
  (2)提交相关材料之后,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将于办理次月下拨到死者生前领取退休金存折的帐户上。
  
  5、办理的时限
  
  即到即办,但前提是准备好材料文件。
  
  6、注意的事项
  
  (1)一般办理时间为当月的1-20日;
  
  (2)抚恤金、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分别为3个月(即共6个月)所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转城退休人员死亡的,那么就其直系亲属携带所需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理。
  
  另外,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
  
  当然,对于退休人员的丧葬费的具体标准,具体还是以当地社保机构确定的为准。但是,实践中要是遇到社保机构不肯依法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或是发的少了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当地的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主体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主体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关心我们每一个人的,因为政府方面的事情往往都是在搞我们的城市建设,所以说肯定是关心我们人民......


·购房合同写错字可以涂改吗?
      购房合同写错字可以涂改吗?一、购房合同写错字可以涂改吗要看具体情况,单方是不可以自行涂改的,涂改无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涂改,这样......


·自家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其总公司需要担责吗
      自家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其总公司需要担责吗一、其他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总公司需要担责吗?1、其他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总公司需要......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


·行政处罚撤案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撤案程序是什么?对于一个案件来说,其实立案是非常的容易的,但是我们如果想撤出案件就是非常的难了。但是难也不代表不可以。对于行政处罚......


·谁能起诉侵占罪,侵占罪怎么打官司
      通俗理解侵占罪就是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拒不归还。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侦......


·司法鉴定鉴定致伤应该怎么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如果被他人打成重伤,我们在请求司法鉴定做鉴定的时候,对鉴定结果肯定是......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补救?可以重新填写,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
      被宣告死亡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


·仓储合同需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需具备哪些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