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
  
  ①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
  
  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
  
  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策往往会在某些个环节与法律相违背(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等)。相信大家身边都有签了字然后要翻耙,天天找拆迁办闹的人,那种人要翻过来几率是非常小的,这点大家其实心里都知道,只不过有时候被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政策搞晕了,迷迷糊糊就签了。
  
  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为了自己多拿本不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而一拖再拖。这样也是不可取的。
  
  ②其次,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房屋拆迁做了明确的规定。首先是价格上不得低于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对于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本来项目拆迁前要跟农民商议,要公开项目的大部分信息,大部分拆迁项目还是会遵守国家的规定,小部分则不会按流程走,针对这些,作为农民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
  
  拆迁施工工期是多少?(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对方有损失)
  
  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这个很容易)
  
  其他被拆迁户是怎么谈的?(多邻里走动)
  
  目前拆迁方给出来最高的价格是什么?(了解上限)
  
  要求信息公开,了解项目的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
  
  雷区:信息不准确,往往会因小失大
  
  建议:如果有多处住宅的,尽量在原地居住,实时掌握第一手的信息,便于自己决策。了解关键问题。不因小失大。
  
  ③最后,切记空口无凭一定要白纸黑字!
  
  拆迁文件繁多,没有看清楚并明白其中的内容不要贸然签字,否则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人在拆迁过程中,喜欢打“马虎眼”,本身自己的拆迁项目就存在问题,却还想办法让农民签字。这时候你就一定要注意了,因为一旦签字就意味着你认可了文件的具体内容,文件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若是日后想要质疑或改变其内容就会困难重重。
  
  雷区:空口白牙跟农户谈补偿,要么简单写了个补偿协议,让农民签字。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务必要多加小心。不仅没有书面协议的不谈,而且千万不能轻易提交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原件。产权证是证明你合法拥有土地房屋的唯一证件,有些拆迁队伍前期趁机浑水摸鱼跟被拆迁人员索要证件原件,这时要千万头脑清醒,不要随意给对方原件。否则后期有争议,你连维权起诉都变得很困难。
  
  简单总结一下谈判中的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知己:要知道自己能补多少钱
  
  知彼:要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
  
  攻击:抓住违法拆迁人的弱点
  
  中场:别被没有决定权的人说服
  
  终局:沉住气,面对不合法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但是,一旦确定了对方是合法的,各项条件都符合国家规定,确认后就可签字,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竟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还是很全面的。也不要胡搅蛮缠,造成两方都很为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有哪些
      农村妇女财产权益有:财产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承包经营权等。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国家保......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林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因而若有人需要承包林地的话,也仅仅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林......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我们经常可以在各种场所看见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小广告,虽然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这些广告,但是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


·被绑架后如何逃脱
      您都知道,我们外出时,一定要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但是如果你还是不幸的遭遇了绑架,你应该如何和犯罪分子拖延时间,争取逃脱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


·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般来货,在劳作过程之中意外受伤的,需要及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伤势是否属于工伤,若鉴定属于工伤的,需要再行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


·变造的证据有效力吗
      违反事实、脱离事实而编造的证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证明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


·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
      一、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不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
      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一、写个人借条没有身份证号码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条没有写对方身份证号码,但能证明对方就是借......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企业信用包括生产制造企业在信用管理中,对企业法人性质的客户进行的赊销,即产品信用销售。还涉及商业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