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破产清算有哪些途径?
一是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
二是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
二、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
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是否有规定?名誉权案件执行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算征地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算征地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算征地补偿按照土地的面积,土地的产值相乘得到了一个数值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赔偿。农......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
·公司能扣员工多少工资?能全扣吗?
公司能扣员工多少工资?能全扣吗?为了约束员工,一般都允许公司通过制定扣减员工工资的规章制度,不过,虽然公司有扣减工资的权利,但是必须得在一定......
·继承法规定代笔遗嘱有年限吗
民法典规定代笔遗嘱有年限吗?代笔遗嘱中应该标准清楚立遗嘱的时间,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怎么样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武装押运的五险一金是指什么?
不管是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任职,还是公司、企业任职,不管是公司管理层的白领阶层还是车间流水线的普通工人,不管在哪个行业工作,都关心五险一金,......
·一、直接抚养人的含义是什么?
一、直接抚养人的含义是什么?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人即是直接抚养人。例如父母离异后,直接照料自己生活的父或母,是自己的直接抚养人。虽然另一方也承......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可以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抵押物,如房产车......
·刑法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诈骗罪属于比较常见的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而一般在定罪或者处罚的时候,其实都是会充分考虑到诈骗的数额或者情节的,针对不同的数额、情节,自然作出......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