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

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
  
  一、解除取保候审的原因有哪些?
  
  (一)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
  
  (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写了借条如有延期还款期限应该修改借条吗
      写了借条如有延期还款期限应该修改借条吗?延期还款的话应该修改借条,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借条可以修改。通常借条上的关键要素,应该无涂改、无异议。......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什么是法定监护人,哪些是法定监护人
      对于未成年人及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他们需要专人的照顾及监护。我国法律为保障他们的利益设置了“法定监护人”。那么什么是法定监护人?他们又需......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一、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可以。任何审判程序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


·商品房两年限卖过了年限怎么办?
      现阶段我国住房问题成为了政府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政府也出台了很多住房房面的政策保障老百姓有房可住,有法可依。但是很多人对于商品房的相......


·非法集资常见四大种类都有哪些?
      非法集资一般是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筹措资金、吸收存款的行为。根据我国的金融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般说来,......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规定如何?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规定如何?每个公司或者企业都会有一个法定的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处理事务,签订合同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原始的出资人......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一、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补偿新《社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出更多的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