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否属于合伙企业?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联营企业分三种:法人型、合伙型、合作型。
  
  合伙型联营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类型,除了这种企业联营的形式之外,合伙企业还可以是个人组成的合伙形式。
  
  联营企业是联营各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而形成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分法人型和合伙型两种。(1)法人型联营企业具有法人地位,联营各方的出资构成该企业的独立财产,联营各方协商组成该企业的组织机构。该企业完全独立于联营各方,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联营各方仅以其出资额对该企业负有限责任。(2)合伙型联营企业属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它在各方面都与一般合伙企业基本相同,只是其联营各方为企事业单位,财产责任可以是非连带的无限责任。
  
  联营企业设立条件
  
  (一)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为社会所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有确定的经营范围;
  
  (四)有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从业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条件;
  
  (五)有必要的劳动卫生、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并对联营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发展趋势、投资佑算、资金筹措、原材料和能源供应、产品销售、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科学论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犯罪构成的事实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事实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


·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什么材料
      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承诺书。县级指挥部收......


·非法集资三千万判几年?
      非法集资作为刑事犯罪行为在判刑时要看具体非法集资金额,我国法律将非法集资金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要看非法集资三千万判几年就......


·强制传唤有哪些时间限制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


·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
      依法判决,不会因为是否能赔偿而所所区别,法院判决有罪的,民事赔偿依旧执行,法院不判决有罪的,也不会因为无力偿还而改变。在民事赔偿方面,不管肇......


·女生18岁可以结婚吗?
      女生18岁可以结婚吗不可以。我国结婚登记年龄:女性和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是20和22周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和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和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一、和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和小三分手不算重婚,因为有小三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必须是和小三再次登记结婚,或......


·外公外婆隔代抚养孩子有何利弊?
      隔代抚养是指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等上一辈老人来照顾孩子、教育孩子的教养形式。隔代抚养主要源于下述几个原因:许多夫妇工作压力过大,许多夫妇......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
      众所周知,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便是签订劳动合同。然而社会上还有很多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要对其进行补偿的,有人就......


·16岁捅人不死判刑结果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 ?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般来说不会,虽然立案的起点是5000元,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判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