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
  
  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
  
  1. 指派专人办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重大、疑难事务,必要时组织集体讨论,确保法律服务的专业性。
  
  2. 定期接洽工作。联络律师每月定期与甲方联系人会晤,定期与甲方联系人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联系,了解甲方需求,接受工作任务,同时报告工作情况。
  
  3. 随时随地提供服务。甲方联系人可随时随地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通过联络律师咨询法律问题,交办其他法律事务。
  
  4. 遇到紧急情况时,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企业、律师所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法律顾问的基本工作要求主要有:
  
  1.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根据法律规定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争取和维护甲方的利益。
  
  2.根据法律要求和道德标准,谨慎选择有助甲方目的顺利实现的妥善方法。
  
  3.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
  
  4.建立法律顾问业务档案,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
  
  5.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尽快答复甲方了解工作情况的要求。
  
  6.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工作。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7.妥善保管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财物,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8.在代理甲方有关争议的诉讼、仲裁、复议、听证或调解活动的过程中,与甲方以外的当事人达成任何和解协议,均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9.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交办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客观地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和风险。
  
  10.不得迎合甲方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禁止性规定的要求。
  
  11.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夸大专业能力。
  
  12.避免形成利益冲突。同一律师不得同时担任有利益冲突的两个以上单位的联系律师。
  
  13.以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处理可能产生的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其它主体之间的冲突。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一)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长远发展,因此,顾问律师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尤为重要。顾问律师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种是书面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顾问律师在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有关的法律、政策之后,对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提出法律建议。
  
  (1)可行性法律分析。顾问律师对企业决策的法律分析主要包括:某项决策是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政策的要求,国家对此有哪些相应政策,立项采用哪种法律形式对聘请方便更为有利等。
  
  (2)风险分析。顾问律师对企业决策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为聘请方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企业涉及的法律文书包括经济合同、企业章程、管理规定等。
  
  (三)参加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
  
  顾问律师参加重大经济活动谈判的职能作用是为使聘请方利益的最大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在谈判过程中,顾问律师与聘请方密切合作,根据谈判情况,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在谈判后,顾问律师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制作有关法律文书,并协助办理好合同的审批、公证等手续。
  
  (四)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聘请方在对内、对外活动中发生纠纷后,顾问律师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顾问律师代理的案件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外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主要是经济合同纠纷;二是对内管理中发生的纠纷,主要是涉及劳动法方面、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纠纷。
  
  (五)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在现在化社会中,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起着重要作用。顾问律师一方面要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现实需要,帮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守制度;另一方面,对企业已经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清理,加以完善。
  
  (六)协助企业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顾问律师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企业建立内部法律服务机构。
  
  (七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如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帮助企业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企业转产、合并、兼并、帮助企业进行资信调查、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转让,办理公证、抵押、租赁,帮助企业业务宣传、发表启事声明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区别具体是什么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转让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专利权转让协议有效性审查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
      买卖合同要式合同是一回事么?在日常生活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您比较熟悉。在合同分类中,还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那么有......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保修时间规定有什么?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保修时间规定有什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在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房屋出现问题的无偿修复行为。......


·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什么?
      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什么?婚姻法财产分割司法解释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1、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给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组织作弊入刑该如何解读?
      国家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对扰乱教育制度的行为也加大了惩处力度。《刑法》将在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列入了刑法范畴,违反规定的话将受......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一、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标准是怎么走的?
      一、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标准是怎么走的?(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
      醉驾吊销驾照日期以什么时间为准应该是以法院的判决执行书上面的日期为准,应该是罪名成立的日期。二、职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