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工伤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区别: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
  
  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
  
  3、适用法律不同: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处理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一般人身伤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小产权房地产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产权房地产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


·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培训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是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培训单位都是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那通常可以约定服......


·被判缓刑的罚金不交会怎样
      一、被判缓刑的罚金不交会怎样单纯地不缴纳罚金是不会撤销缓刑的。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被......


·一、交通事故人员伤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员伤诉讼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期限一般为三年。诉讼期限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
      一、父母遗嘱是否需要限定有效期?不需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民......


·租房提前退租,交的押金怎么办
      进行房屋租赁的,往往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并且也会就房屋租赁约定一个具体的期限。那要是租房者提前退房的话,租房押金该如何处理呢?不少人都曾遇到......


·遇到行政处罚重复怎么办?
      有时候,个人因为违法行为触犯了多部法律,比如治安管理条例、环境污染法等。多个部门对违法者做出行政处罚,有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有执行原则,包......


·检察院审查起诉会判决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会判决吗?1、审查起诉阶段不会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而且,审查起诉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


·一、应该怎样证明档案年龄出错?
      一、应该怎样证明档案年龄出错?公民个人档案日期跟户籍系统对应不上的情况下,档案年龄也是无法申请更改的。国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以档案年龄为准来......


·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有规定吗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买房往往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房屋的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一、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合秋人失踪企业是可以解散的,但需要符合条件,对于合伙人失踪导致无法召开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