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一、旧城改造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旧城改造时,拆迁补偿的内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生产经营损失补偿等。
  
  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如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拆迁补偿和临时安置;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损失的赔偿。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第十八条被征收人符合个人房屋征收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如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如何为房屋拆迁支付货币补偿。房屋拆迁如何支付货币补偿?
  
  1.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停产停业补贴为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的7‰或每月约定的补偿金额。一次性补偿安置的,补贴时间按3个月计算;对于过渡性安置,补贴时间根据停产停业的实际月数确定。
  
  2.谁拥有拆迁安置房的货币补偿?如果和我一起生活的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或安置,我该怎么办?
  
  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安置房屋属于被拆迁人。拆迁人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者。拆迁人给予承租人的货币补偿安置房屋,由承租人和与其共同生活的人共同所有。如果与家人生活在一起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或重新安置,他或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权利。
  
  3.拆迁人如何向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
  
  拆迁人应以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名义将货币补偿存入城市银行,银行应出具专用存款单。被拆迁人将专项检查交付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特殊的存款单可以用来支付购房款或现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也是防止发生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措施。如果双方没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会承担什么样......


·离婚协议书模板财产分割怎么写?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范本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男方:,年龄:,民族:,职业:,身份证号码:住址:。女方:,年龄:,民族:,职业:......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现在每个城市都建有人防工程,包括地下停车场、地铁等。人防工程非常重要,但是目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诸多......


·一、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一、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


·如果网上加盟店铺被骗了怎么维权?
      如果网上加盟店铺被骗了怎么维权?现在网络世界飞速发展,在网络世界总同样存在着很多商机,网络加盟的各种广告也随处可见,但是这些加盟广告的真实......


·职务侵占多少钱立案
      在我们国家对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的侵占公司或者是企业,还有其他单位的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类别,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的数额在达到一定......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会判多久?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


·征用农村土地赔偿标准2023是多少?
      现在随着城市地改造和国家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我们现在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有很多的轻轨或者是高铁等需要占用一定的耕地或者是农村的用房等......


·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义的
      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义的一、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义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 ?
      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一、骑车上班受伤算工伤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