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一、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亲生父母。
  
  2、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3、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二、非婚生子女判定的法律依据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非婚生子女判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 ?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未填有效吗?签订日期并不是必备条款,所以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用工之日就开始了,和劳动合同上面的签订日期无关......


·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损害事实发生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生活中,总是存在着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行为来说,行为人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违法行为,因果关......


·合同法实务培训
      一、培训对象:   经理、主管、采购、商务、销售经理、客户经理、人事、行政、市场部、制单员、财务、合同执行、物流、物资管理、销售......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


·公务员参与非法集资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法律保护。公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是肯定违法的,公务员非法集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处罚还是以刑法为......


·很多人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在外地城市租房,租房既可以避免了
      很多人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在外地城市租房,租房既可以避免了买房的压力,也可以保证有安居的地方,这是很多外地打工人口的第一选择。租房时要签署......


·一、店面租赁协议违约怎么处理?
      一、店面租赁协议违约怎么处理?遵循完全赔偿和合理预见规则,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


·与他人婚内另生子构成重婚吗?
      与他人婚内另生子构成重婚吗?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我国的土地一直以来是国家所有,人们得到的是土地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有权对土地进行买卖、建设等,但是在......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我国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政府主动进行公开信息和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两种情况。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会有所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