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的规定征收的范围是什么?
  
  (1)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2) 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
  
  (3) 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
  
  (4) 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5) 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
  
  二、土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
  
  【征地情况告知】
  
  《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函告征地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征地听证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髌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髌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髌骨骨折是一种较常见的损伤,一般情况下只能算是十级工伤。但是情况严重的情况下就对髌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不明确了,所以需......


·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如果在还没有开庭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正式认罪了,那其实接下来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也就是法院确认具体的刑期了。但是人民法院当然也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


·网签备案房屋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网签备案房屋的效力是怎么样的?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


·配偶的户籍在澳门登记结婚的流程是什么?
      配偶的户籍在澳门登记结婚的流程是什么一、配偶的户籍在澳门登记结婚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


·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多久
      一,工伤伤残待遇申请期限有多久一般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


·分公司不能做合同专用章吗
      分公司不能做合同专用章吗?1、分公司是可以做合同专用章的,分公司无独立的人格权,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所有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有独立的缔约责......


·1、首先要写的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
      1、首先要写的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也就是租房与承租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等。2、填写相关协议。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一、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


·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投放危险物质罪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