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会写字的老人如何立遗嘱生效

不会写字的老人如何立遗嘱生效不会写字的老人可以代书遗嘱、公证遗嘱。1、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还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此外还有将遗嘱进行了公证的公证遗嘱。2、遗嘱的生效要件。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3、遗嘱与公证的关系(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每个人都享受对自己财产进行规划的权利,立遗嘱就是对自己财产的规划。立遗嘱的目的是想把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想给的人,可以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也可以捐献给国家,任何人都不可以阻止他人立遗嘱或者是强迫他人立遗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


·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
      一、在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1、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


·休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那么,作为劳动者,若是他未
      休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那么,作为劳动者,若是他未休年假有补偿吗?其实,即便是在法制比较健全的今天,仍然有不少单位不允许劳动者休年......


·对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募集机构私募基金的募集(销售)机构应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对于重大的刑事案件,我国要依据刑事诉讼法。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辨认是指什么?刑诉法关于辨认的规......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不一定会拘留。虽然有逃逸行为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不一定会拘留。虽然有逃逸行为,但是根据案情还不够交通肇事罪,不用刑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给多少钱一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给多少钱一天?交通事故中一天给多少钱的误工费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


·一、男方哺乳期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方哺乳期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出于对哺乳期女人以及儿童保护的原则,如果男士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的话,是......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


·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个地市也在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出台了自己的规定和方法。那么,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都包括哪些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