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广告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欠钱不还讨债的法律规定注意事项有哪些?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第二,要有债务人的明确的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债权人无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经常迁移户口,时间长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对于债权人来说平时应该注意留意债务人的动向以免债务人恶意逃债时一无所知。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很多债务人往往借口没钱还债,而事实上有不少债务人都是隐匿了财产,一般来说要想获得一个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采取其他迁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对方的经营情况的好坏:了解其公司员工的收入状况以此来间接 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好坏,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询其企业档案; 对于欠债的公民可以通过了解其单位的职工收入状况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状况。接受继承和赠与的情况来间接了解其还债的能力。还可以委托讨债律师或者法院来调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证据。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不还债时起算的二年。(二)有了凭据债权人如何讨债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有两种相对比较便捷有效的讨债方法。第一种是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该类延款协议必须 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那么一旦到期,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讨债时间和金钱。第二种是在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在我们国家,如果要到法院进行诉讼,那么首先就需要提交起诉状,然后才能够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但是在这过程当中的话,当中的话,比如说民事方面的债权债务纠纷。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借款的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怎么办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比如要出国,比如发生急需钱的事故时,买方可能......


·解除合同有期限限制吗
      解除合同有期限限制吗行使解除权会引起合同关系的重大变化,如果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长期不行使解除的权利,就会使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权的主体为什么?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民事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诸多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质量存在瑕疵,则人们的什么会存在者威胁。箭镞工程的种类具有......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轻伤可以缓刑吗?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轻伤可以缓刑吗?故意伤害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于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


·被监视居住还会逮捕么?
      一、被监视居住还会逮捕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经济诈骗能判多少年?
      经济诈骗能判多少年?经济诈骗能判多少年?1、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以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了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数额比较大的公私......


·国家赔偿责任中行为的职务性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我们知道每年的司法考试都会考到有关国家赔偿法中的界定执行职务行为的标准这一块的内容,而这部分内容非常复杂也很难懂很难区分,那从普及法律知识这......


·一、小学的监护人意见怎么写?
      一、小学的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写小学的监护人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和老师一起及时发现和解决成长中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小孩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高空坠物验指纹的问题是什么?
      高空坠物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极其错误的,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是针对高空坠物而设定的,我们在保证自身不会造成高空坠物的同事要监督身边的人制止这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