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遗嘱内容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内容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一、自己写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吗
  
  (一)主体合法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
  
  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处分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遗嘱就要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三)内容合法
  
  1、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能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二、遗嘱的形式有五种: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做出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立遗嘱人口述形式做出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生效的条件,都是法定的条件,任何人立遗嘱,都要满足法定条件才会生效。如果怕自己立的遗嘱不生效,可以在立遗嘱的时候,找律师在或者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这样自己胡放心一些,不过这些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2023年民事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怎么计算的
      2023年民事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怎么计算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


·一、分割财产不执行的话怎么办?
      一、分割财产不执行的话怎么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


·刑法224条规定合同诈骗怎么处罚
      刑法224条规定合同诈骗怎么处罚一、刑法224条规定合同诈骗怎么处罚(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业用地征地补偿标准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


·一、劳务派遣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务派遣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


·如果网络诈骗1000快会怎样?
      如果网络诈骗1000快会怎样?现代社会,网络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就算是看电视现在也有网络电视,可以随时随地的看自己想看的电视,同时网络的发展......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社会上出现了闪婚族,也出现了闪离族,似乎您对待婚姻也不像以前那么忠诚了,对待婚姻很草率,没有责任感。在离婚时没有孩子比较好办,然而假如离婚时......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类型有哪些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