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吗有的。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2、继承的内容不同。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最后,适用的范围不同。《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有继承纠纷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之内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虽然说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依旧会受理案件,但是当事人已经视为自动放弃胜诉权,人民法院不保证,此案件会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但在发生......


·模拟拆迁签了字,就可以强拆了吗?
      模拟拆迁签了字,就可以强拆了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是需要先补偿后拆迁的,模拟拆迁补偿协议并不是正式的补......


·
      一,家庭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一)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过户手续有哪些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一对夫妻因为感情出现破裂,而不得不进行离婚。当今时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后,所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产......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铁岭医疗纠纷律师是怎样办理的
      一、铁岭医疗纠纷律师是怎样办理的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


·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流程是什么
      一、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流程是什么审判流程公开包括了向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公开和向社会公众公开两个部分。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的信息包括......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合同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转让商标时间: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试用期都是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其实并没有强制要求单位需要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换......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一、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什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