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人写不了名字怎么立遗嘱

老人写不了名字怎么立遗嘱?老人写不了名字的话可以找人代写遗嘱,立遗嘱的方式还有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的内容有哪些?(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很多老人都不认字,文化水平也非常有限,可只要老人能表达出来本人名下有哪些财产,这些财产都分别想让谁进行继承,一样可以以其他的方法立遗嘱的,不论哪种立遗嘱的方式,都是按照老人自己的意思以文字形式写成遗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交强险赔偿标准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公司分立的程序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


·107是否醉驾应该怎么判刑
      107是否醉驾应该怎么判刑是属于醉驾,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饮酒驾车......


·丧偶儿媳有无继承权一般而言
      丧偶儿媳有无继承权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


·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
      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夫妻之间没有权利看对方的手机,这是属于个人隐私权方面的内容,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或有公安派出人......


·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
      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一、律师打官司输了收费吗?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长期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劳资双方都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即时解除:《劳动......


·农村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


·督促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督促程序是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种审判程序。现实生活中,债的纠纷种类多、数量大,其中有许多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


·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有的夫妻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而这些又是需要实际分割处理的,因此除了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还会格外的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


·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发票为先履行抗辩事由拒绝支工程款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题行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