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是一致的吗?

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是一致的吗?被害人汇款地合同诈骗罪管辖地不一定是一致的,合同诈骗是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其应该由犯罪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在公安机关侦查后在交由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向法院起诉。触犯合同诈骗罪,追究的是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诈骗罪汇款地可以管辖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合同诈骗案件,汇款行为发生地法院或者是公安机关不具有管辖权,必须要确定接受该汇款的诈骗犯所在地,然后向对方所在地有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也可以书写诉状之后,要求对方返还汇款,对于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年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年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


·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一、拘留15天后法院会怎样如果拘留满十五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放当事人在没有起诉之前,一定不能拘留债务人。起诉以后也不能拘留,必须在判决生效后......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 为贯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合同范文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


·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吗?
      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吗?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会根据涉案金额定罪,一般会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标准纳税人依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取欺骗、隐......


·专利实施授权许可合同范本怎么写?
      专利实施授权许可合同范本怎么写?文明时代的到来,人们越来越重视个人的私人权利,国家也是越来越鼓励百姓去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相......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


·房屋过户给子女,怎样过户更省钱?
      在中国人的普遍观念中,父母的房产都是留给自己的子女的,迟早有一天会把房屋过户给子女。但您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才能比较划算地把房屋过户给子......


·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证需要带什么证件1、申请结婚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2、双方户口薄3、3张2寸红底免冠合照4、申请书:到了民政局后,新人要按要求填写结婚申请......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叔立遗嘱侄子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当证明人,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也就是民间所说......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恶意获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条件:①主体资格适格;②犯罪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