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车贷诈骗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车贷诈骗达到3000元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具体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审查确定案件性。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获取证据,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回赃款退还受害人。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构成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车贷等诈骗刑事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存在主动偿还诈骗金额的情形,对于全部退赃这种情况肯定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事处罚的。对于那些诈骗数额较小,犯罪嫌疑人在事后能够积极的配合公安部门的处理,认罪态度较好,甚至是有可能被不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酒驾吊销驾照6个月是合法的吗?
      酒驾吊销驾照6个月是合法的吗?是合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对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如果驾驶的是运营车辆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赡养继承协议怎么写?
      一、根据法律规定赡养继承协议怎么写?协议人:(基本情况)关系人:(基本情况)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要求降低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


·芜湖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五险一金我们大概都了解一些,这是推我们自身利益有益的事情,但是交过了五险一金怎样才能查询呢。芜湖五险一金查询可以按照险种不同,分为芜湖社保查......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有赔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


·认罪悔罪的认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对于犯罪行为是需要进行审判的,也就是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一些行为来作出相应的判断。这种判断包括定罪方面的,也包括量刑方面的,在量刑方面是......


·一、法律上所说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况有哪些?
      一、法律上所说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一、什么条件下重新认定事故责任1、必须提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