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可以抵刑期吗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
      股权私募基金认购合同范本一、什么是私募基金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的方式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而长期股权投资是其中一种,它的周期比较长,同时风险也较大。那长期股权......


·哪些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


·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之诉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之诉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法律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


·离婚后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
      离婚后抚养费付到孩子多大1、一般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建筑施工地,但是你知道吗,施工者在实行施工之前,会先承包工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然后才能取......


·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供货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侵权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利也是属于我国公民民事权利当中的一种,肯定平时自己的私有财产也不会和其他人产生什么样的瓜葛......


·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哪些情况分居可以离婚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而夫妻分居不......


·刑事案件中法院批捕后还能取保吗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批捕后还能取保吗?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离婚的方式有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