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40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16元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782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546元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之中若是有一人以上死亡的,此时责任主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该费用需要根据当地上一年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同时死亡人的年龄也会影响此费用的具体金额。若是对方不愿意支付该费用的,此时死亡家属可以起诉该肇事责任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郑州商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2018郑州商品房有土地使用证吗有的,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


·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债券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工具,可分为国债、公司债券等。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对外发行债券,投资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话,可以适当买些......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一、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续治疗怎么申请?实际发生后,可以向肇事方主张,如果对方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
      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一、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办理吗?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商标转让需要提交......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


·在我国国企领导享不享受加班工资
      其实现在的职场工作者,不管是国企或者是私人企业加班都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的,而且本身现在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跟国企相比都是非常优秀的,但是还是有少......


·分公司签的合同起诉的话起诉谁?
      分公司签的合同起诉的话起诉谁?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哪些情况下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


·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共同承担吗?
      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共同承担吗?一、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共同承担吗??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