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河南诈骗量刑意见规定是什么?

河南诈骗量刑意见规定是什么?
  
  一、河南诈骗量刑意见规定是什么?
  
  河南诈骗量刑意见规定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满三万元不满五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诈骗公私财物满三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外,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哪些情形可以从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情形,每增加一种,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实施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诈骗财物,这种行为需要及时的报警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根据所诈骗得到的金额大小来进行一个不同的量刑。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较小的程度的话,量刑是比较轻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婚姻法中什么叫婚前财产?
      一、婚姻法中什么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协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什么情况二审不会判离婚
      二审法院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上通常只有两种:1、认为一审判决没有问题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则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一般不判......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
      承包拉土方工程会有什么问题??一、什么是拉土方?拉土方,一般是指场外运土(石)的工作,多指场区平整而进行了土(石)运输工作。使用自卸车的项目一......


·一、用益物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用益物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一般是不适用的,但是如果出租人就相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协商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用益物权,是......


·税收上的土地使用权指哪些土地?
      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公民都是纳税人,我们所进行的每一笔交易都在纳税,包括工资,购物,房产买卖,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纳税。你知道土地使用也要纳税吗......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一、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包括:1、双方的姓名和地址......


·同居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男女同居建立的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即非法同居关系,此时如果男女分手的话,那么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也是要作出分割的。到底同居财产的分割是......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
      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一、商标转让后的期限是多少?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家可以通过催告进行维权,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并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