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事人获得专利可以继承么

当事人获得专利可以继承么专利权中权利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这种的继承方式是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的。具体介绍如下: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第六项“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就包括在遗产里面。二、专利的申请怎么办理专利申请流程1、专利局的受理。申请专利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申请人提交了专利申请后,专利局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2、初步审查。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4、实质审查。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5、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专利权证书。专利权在申请时,应该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专利申请书,缴纳专利申请费,我国的专利管理机构对专利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授权专利权,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对专利进行登记办理,缴纳专利登记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物业公司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物业公司如何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如何计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需要在企业提交申请进行登记之后才能够发放给企业。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想要让自......


·刑诉法解释373条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
      无论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进行审理的,由于刑事诉讼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等权利的干涉,故而需要各审判机关之......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一、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的规定是民法典规定合同到期之后就自然的终止,合同当中所规定......


·一、无锡市工伤待遇赔偿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锡市工伤待遇赔偿包含的内容有哪些?无锡市2018工伤待遇赔偿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现实中,并不会因为劳动者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就一定会认为属于工伤,此时需要先做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而在......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什么时候可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主要有十一个赔偿的范围,分别是: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


·移送管辖以后能否撤诉?
      一、移送管辖以后能否撤诉?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


·征地拆迁维权为什么要请律师?
      征地拆迁维权为什么要请律师?对当事人来说,诉讼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对于上述庭审情况,几位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概念而生出闹剧,更有可能因此作出......


·在打架后多久做伤情鉴定
      打架后多久做伤情鉴定?鉴定一般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伤害案件的鉴定期限。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