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需要交多少?在哪里交?
一、出让金需要交多少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3.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出让金在哪里交
土地出让金缴纳给国土资源部门。法律规定提出过具体要求,主要是必须足额缴纳,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详见《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2.土地开发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3.支农支出
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
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相应的土地使用者进行缴纳,至于具体的缴纳数额,需要依据有关部门的法定标准才能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收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礼金的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前的财产,离婚后对方是不可以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
·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是什么?
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是什么?国土资源罚没款收费依据主要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违建房屋补偿拆除有补偿吗
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
·醉驾驾照吊销归哪里管?
醉驾驾照吊销归哪里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方法
当我们离开了企业,想要找份新工作时,竞业限制协议总是会限制我们的择业,对我们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不便。那么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方法是什么呢?在解除......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
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能卖吗?可以购买,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1、因为只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也就是意味着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产权。未经......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有哪些?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
·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
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一、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因合同效力问题问题产生纠纷的,第三人如果与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
未生效合同违约责任情况有哪些很多时候您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在和对方协商好一件事情之后就签订一份合同,作为自己合法权益的书面保......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
·老板没钱发工资有什么后果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转移资产导致没有钱给员工发工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受刑事处罚,处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