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不支持的借条有哪些

法律不支持的借条有哪些
  
  1.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反《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借贷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所说的情形,主要规范的对象是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再高利转贷的行为,这种行为由于会严重扰乱信贷市场,会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无效。
  
  3、无法提供实际支付凭证的借条
  
  这种情况在夫妻或恋人之间较多,很多出于玩笑或其他原因,会要求其中一方写下借条,但实际却并无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离婚或分手后,一方借此要求另一方还款。法院首先会要求提供借款支付的相关凭证,如果无法提供,则会判定借条无效。
  
  法宝在线律师提醒:借款给别人,能转账坚决不给现金。
  
  4、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用于非法用途的无效、利率超过上限部分,超过上限部分的约定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承运人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承运人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


·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病假最新规定是什么1)关于医疗期起算点的规定: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
      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一、民工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多久内提出?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


·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变更续展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当事人提出变更续转转让的申请,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变更和续展可......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保障部授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权,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书......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员工被辞退了年假没休完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


·承担侵权责任有什么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有什么方式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


·行政复议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
      行政复议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吗?没有。如果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应当恢复原判决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保密承诺书模板(适用于单位)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为加强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资......


·司法鉴定未回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调查的对象跟公安机关当中的某些人员有特殊关系,那么整个案件重一开始就会直接让该工作人员回避的。这个道理,在司法鉴定当......


·石家庄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在工地上也好还是在办公室也好,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受伤或者是职业病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很多城市根据其发展水平的不同,其工伤鉴定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