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借钱时,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时间算起,比如借条上写,2017年1月1日借钱,一年后还,那么到期日就是18年1月1日。
  
  二、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1、搜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丧失胜诉权,但不影响法院受理,法院在受理后,如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查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则支持债权人诉讼请求。
  
  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中止或中断方面的证据。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或对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等,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常见的可以造成诉讼中断的催告方式有:公告、邮局特快专递、信函、挂号信、电报、主张债权的调查表和政府文件、作审计报表之用的询证函、主张抵销等。当然,实践中对于中断效力的认定还需要其他证据的配合,例如对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公告还需要该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据等。
  
  2、尽量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时候最好就还款事宜达成新的协议,此时,因达成协议,双方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3、即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也没有其他办法主张债务,依法起诉到法院也不必然导致你败诉的后果,如果对方没有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不会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去判决你败诉!
  
  4、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不予以保护,但债权并不会随着诉讼时效而消失,只是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了,你可以堵他家门,可以找他本人,可以运用你的智慧去要钱,就是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了(无论何种手段讨债,都要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这两种离婚方式之间却又存在加大的不同。实践中,离婚夫妻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那就应当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办......


·借条起诉期限是多久?超过会有什么后果?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几年?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般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期间的误工收入证明有哪些?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


·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的期限是多久?
      五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遗产继承有时间规定吗?
      一、遗产继承有时间规定吗?1、遗产继承有时间规定,一般是从财产所有者离世时就需要开始继承了。2、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


·发现报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一、发现报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


·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
      劳动仲裁程序中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吗可以。理由是,《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财产保全,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截止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


·中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