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公司股东如何退股撤资?
  
  一、股权转让
  
  这是股东退出股份最简单且直接的方式。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对外转让:股东将股权转给公司以外的第三人,需要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照转让价购买股权,不同意且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另外,股东对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表示要购买股权,那么股东优先于第三人受让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红,且公司该五年持续盈利。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三、将公司解清算
  
  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减资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退股,实际上这种情况是公司回购了股东的股权。但减资与第二点中的公司回购股权不同,不需要符合上述三种情形。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满足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股东即可作出减资的决定。
  
  五、股权被强制执行
  
  当股东拖欠第三人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的程序对股东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东投资公司后是可以退出的,但是也要经过合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股东擅自将自己投入公司的资金抽回属于抽逃出资的行为,严重的可构成抽逃出资罪,切勿以身试法。如果不具备上述的退服条件,需持续持股,等待时机成熟后再退出。另外,在选择投资人和合伙人时应该谨慎选择,对合作伙伴的资金能力、信用状况及双方的经营理念进行仔细审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院拒绝做司法鉴定应该如何处理?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司法鉴定对于整个诉讼活动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毕竟司法鉴定可以帮助法院在一些事实的问题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当然确实......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属于克扣工资不属于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一、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打借条钱款用途应当根据真实的借款用途来进行书写,比如说用于投资或者是用于购买相关的物品借条......


·起诉离婚调解注意什么问题
      关于夫妻离婚的调解,可以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其中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诉讼调解是诉讼离婚中的必经程序,法院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是必须要先......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
      交通事故赔偿钱给谁,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数额少的由当事人先垫付,保险公司将钱打入投保人账户。赔偿数额较大时,由受害者、保险公司、投保......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


·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指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被害人进行一定的赔偿,......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
      证券公司债券包括哪些法律责任呢?《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1、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承销、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行为,应当遵守《公司......


·醉酒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醉酒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严重的不仅危及个人的生命,而且危害到公共安全,应该得到法律的禁止。醉驾被交警抓到,会依法进行处理。严重的需要负刑......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怎样维权?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怎样维权?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