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一、抵押中的房产办理过户一共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方法三,赎楼;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下面我们详细了解这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方法三: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若是买卖双方觉得这种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谱的中介公司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二、二手房买卖赎楼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署买卖协议;
  
  2、卖方请提前还贷款赎楼,买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交资料,办理资金;
  
  3、银行审查,出具《二手楼按揭贷款承诺书》;
  
  4、买卖双方向担保公司申请赎楼贷款担保,签署担保文件,并向担保公司提交所需资料;
  
  5、担保公司进行调查、审批后,交易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
  
  6、卖方或买方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和手续费;
  
  7、审批通过后,担保公司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8、抵押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后,担保公司向银行还卖方原贷款的余额,赎楼成功;
  
  9、 担保公司经办人员办理赎楼、领证、注销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等手续;
  
  10、出证后,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1、抵押登记办妥后,银行同意放款给买方;担保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伪造病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伪造病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一、伪造病历产生的法律后果1、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从行政责任看,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


·老婆出轨取证要注意什么
      一、老婆出轨取证要注意什么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1、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诈骗行为也随之不断发展,让人防不胜防。最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诈骗行为也随之不断发展,让人防不胜防。最近几年,微信或支付宝中的资金被盗已经成为了高发事件,很多时候,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损......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鉴定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实报实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1、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


·遇到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怎么办
      遇到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重要的形式,它在工作过程中占着相当重的分量,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遇到劳务派遣......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公安部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


·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
      一、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