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度较慢。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仍然有不清楚的地方,近来后台就有农民朋友提问,自己家的田亩数量登记时变少了、弄错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解决的办法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是在二轮土地延包的基础上,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对个别地方因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未落实或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在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扎实开展权属调查的基础上,经民主决策讨论决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补签或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再登记颁证。根据我国的有关政策规定,确权登记的亩数一般以承包合同书登记的亩数为参考,以实际丈量为准,丈量后必须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才有效。如果您认为亩数登记有误,您可拒绝签订,申请重新丈量。按照土地确权纠错程序,可以对你家确权面积有误进行纠错,具体步骤为:先填写土地确权纠错审批表、有误地块本户和相邻地块的双方户主签字、村组核实签字、加盖村委会章、然后报乡镇农经站、乡镇统一审批后、交测绘公司纠错,你家和相邻有误地块的农户的确权证书要收回交乡镇作废,最后由测绘公司测量后,进行修正,重新打印确权证书。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朋友在确权过程中一定要亲自到场、不能要别人代签哦,不然后续要更正信息又比较麻烦。早日完成确权工作才能让土地权属更清晰,减少土地纠纷,维护农民朋友的权益,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配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
      夫妻要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生活的根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建设新农村成为了发展的重要道路,这意味着许多土地将被征收。农民群众在建设发展上作出了牺牲......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
      认定工伤后如何残疾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主要是什么?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在杭州醉酒驾驶关多久?
      在杭州醉酒驾驶关多久?杭州醉酒开车要关1到6个月左右,其实醉酒开车不是关几天就能够放出来的事情,关押1到6个月这也是被判处了拘役的这种刑事处罚,在......


·离婚一个月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夫妻并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就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如果本身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话,就可以不用抚养。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


·当事人辞退哺乳期员工怎么补偿
      一,当事人辞退哺乳期员工怎么补偿若哺乳期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


·欠钱不还怎么申请拘留
      欠钱不还怎么申请拘留欠钱不还一般不能申请拘留。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只能去法院起诉,不能直接申请拘留的。但是......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
      对于租赁房可以作为遗产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承租人死亡的,租赁权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所以是不能继承的,但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


·一、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兹证明: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职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人民币整;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发生......


·国家赔偿再审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赔偿的案件是比较多的,国家赔偿主要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一定过错,给相关的人员造成一定的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