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继承兄妹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一、继承兄妹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继承兄妹遗产的条件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兄弟姐妹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对于兄弟姐妹来讲,还有一种继承兄妹遗产的条件就是,当事人在遗嘱中把一部分遗产留给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不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的话,兄弟姐妹之间彼此都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有土地使用合同属于违章建筑吗?
      我们大多数人都会租房子和买房子,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了解的并不透彻。我们总以为签订了土地使用合同剩下的一切事情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并不是。我们......


·间接正犯是属于共同犯罪吗
      间接正犯是属于共同犯罪吗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


·赌博罪量刑标准?
      一、赌博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


·支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监督吗?
      一般情况下,一对夫妻在离婚之后除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获得离婚证之外,还要对婚姻相关问题进行解决。若是有孩子的,那就肯定有孩子的抚养问题。一......


·立案侦查状态警察会调查吗?
      立案侦查状态警察会调查吗?一、立案侦查状态警察会调查吗?是会调查的。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
      违反合伙企业所负什么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一、股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据了解,目前还没有相关制度对委托贷款的适用范围、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固定的收入,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此造成收......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


·判缓刑从什么时候算起?
      随着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当公民触犯了法律后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国的法律不是以惩罚惩处罪犯为前提,而是想通过教育等手段,让罪犯认......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建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一、什么是建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的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