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护权变更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监护权变更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一、监护权变更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监护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指的是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的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变更监护权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三、监护人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因为未成年人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需要有人进行监护,所以变更监护权的话,不需要考虑被监护人居住地,还是要等着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的。有权利申请变更监护权的,包括社会有关组织,比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还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近亲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
      迟延履行债务应该怎么计算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可能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利息,那么哪些属于迟延履行债务的情形呢?其实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规定人民法院......


·一般传唤24小时都干嘛?
      一般传唤24小时都干嘛?传唤一般是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债务人如何起诉债权人 一、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
      债务人如何起诉债权人一、债务人和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说白了就是合同义务的权利人,比如说我把钱借给你,那么我就是债权人,你就债务人。我......


·关于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


·公安局对于犯人的传唤人不去亲属有罪吗?
      公安局对于犯人的传唤人不去亲属有罪吗?亲属是没有罪的;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


·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当今很多人选择房产抵押的形式获得资金以便不时之需,但是却对贷款时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不甚了解,往往是粗略阅读,草草签字,无意中埋下了纠纷的隐患......


·二手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怎么缴纳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及楼市的火速发展,许多城市中心地区已经几乎没有新房出售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在市中心买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


·股权出质意味着什么
      公司的股权全部出质了意味着有两种情况:一是大股东自己缺钱,欠了不少民间借贷,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二是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


·认罪认罚是如何申请的?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自行供述,对监察机关所指控的罪项没有异议也愿意承担量刑的话。监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人认罪认罚进行从......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