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未婚怀孕犯法吗?

没有结婚就怀了孩子不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没有结婚和怀孕,就生下孩子,则由抚养权引起的协商不当的问题就会交由法院判决。因为没有相关规定未婚怀孕是否违法,但未婚怀孕会涉及很多问题,如孩子的监护权、孩子的户口、孩子的教育费用等,用来保护女人的孩子的权利,但没有对未婚怀孕的法律保障。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在民政局登记,那么就不会有孩子被判给谁,也没有离婚协议,这是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关于孩子的哪一方被抚养,双方可以坐下来进行协商,但如果双方没有成功协商,那么将由法院来决定哪一方会抚养孩子,如果对孩子的血缘进行怀疑,那么法院将通过医疗技术进行司法鉴定或进行血统鉴定。在监护决定中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但它们都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成长考虑。因此,父母双方的工作、教育水平、家庭环境和孩子的年龄都由法院在判决中考虑。原则上,未婚怀孕并非违法,但作为女性,未婚怀孕是对自己和孩子没有任何的法律保障。因为,他们无法为子女提供法律保护。在抚养孩子未来的问题上不仅容易引起争议,而且还影响孩子即将出生或已经出生的孩子的童年。因此,未婚同居是指许多没有通过民政局婚姻登记的单身男女,他们以自愿的方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虽然未婚同居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对于双方而言在同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遇到争执、打闹、双方的权益不能进行公平的分配,这对于任何一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男女双方在确定恋爱行为时,在决定同居生活时,你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未来可能造成的未婚怀孕,双方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未婚怀孕的行为对双方的生活造成措手不及的影响。最后,呼吁所有女性,不要因为爱而冲昏头脑,必须理智对待未婚的性行为问题,不要因为冲动,导致自己怀孕,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没有任何选择自己婚姻的余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材料是什么?
      一、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材料是什么?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


·家具定作合同
      ____甲(简称甲方),向__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是表示房屋贷款人和银行同时对贷款房屋有各自的权利,其中贷款人不能对该房屋实施买卖等违规行为......


·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因国家或集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国家征地的必备条件、前提),国家对土地进行强制性的征收,并进行土地补偿的行政行为,现在随着城市和......


·间接性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
      间接性强制执行有哪些方法?间接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执行罚和代执行两种形式。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法为标准,可将执行性强制措施分为间接强制执行措施和直......


·在生活之中
      在生活之中,时常有交通事故发生,每一种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都不同,但无一例外,事后总是要进行责任认定和损害赔偿的。有的交通事故不算......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成都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依法对土地进行处分、抵押和转让。土地使用证就是......


·存单质押的钱查不到怎么办
      存单质押的钱查不到怎么办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我们都知道自己在办理某一些业务时,都会出......


·男方单方离婚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
      男方单方离婚财产分配的依据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


·国家赔偿法方式的种类是怎样规定的?
      侵权人,对于被侵权人所进行的损害通常要根据损害发生的实际后果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计算的。当然至于赔偿的方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的性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