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理应给予受让方;以出租、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其土地确权给原承包方。
最后:土地流转确权证归谁?土地流转确权证归属问题,较多的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
其中、地块权属
1、代耕代种
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
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合乎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
3、弃耕后要田
对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情况进行处置:曾经明确放弃责任田,村委会有申请书、承认书的,在本轮承包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动员其放弃要地诉求,收归集体;对举家迁入小城镇的,尊重其意愿,动员其与现耕种农户协商解决,同时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
4、承包地被部分征用
承包地部分征收可以这样处理: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户享受的,已征面积不确权,其他未征收面积确权;由其他农户共享的,可以根据农户要求,按照现有人口重新分配未征地面积后再确权,即“先调田、再固化”。
地块面积
1、承包面积
承包面积的确定是确权工作的核心。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如果不等,需寻找原因,剔除不合理部分或增加面积:
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减少和藏田两种情况,实际减少应按照小者确权,藏田应按照大者确权;
当合同面积小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增加和骗取补助两种情况,实际增加应按照大者确权,骗取补助按照小者确权。
对于剔除的不合理面积,根据确权政策,可以仍归原农户耕种,不影响使用权,但是不能确权。
2、流转地块
对于没有改变界址特征的流转地块,可以直接通过测量确权。对于失去界址的流转地块,一般只能测量整个流转地块,进行四点或多点定位,得出大地块面积。通常情况下:实测面积应等于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如果测量有溢出面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有分田面积的,根据实际分田面积分摊给农户,一般不做集体收回,不与民争利,即“先分摊、再确权”;
没有分田面积的,大于合同面积的溢出面积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3、零田
零田是指大田之外的自留地、找足地、边角地等。
对于纳入二轮承包面积且分得清界址的,指界确权;
对于纳入二轮承包面积、分不清界址的,以原合同面积确权,溢出面积分摊农户或作为集体机动地;
没有纳入二轮承包面积的,不管有无界址,均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不确权。
4、宅基地、竹园
根据确权政策,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不确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打人属于治安还是刑事犯罪行为
打人属于治安还是刑事犯罪行为?打人造成轻微伤的是治安案件,造成轻伤的是刑事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
·中介公司没备案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如今,房地产市场被炒的火热,您在买房的过程中都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作为买家我们对房屋买卖市场并不是很理解,那对于在房屋买卖中,房产中介公司......
·2023年休假制度是怎样的?
年休假制度是怎样的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所有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作为合伙人加入其他公司。作为合伙人要承担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的责任和......
·网络赌博参与判什么罪
网上非法赌博可能会构成赌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
·合同诈骗罪证据需要提供哪些方面?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人们的物欲也逐渐膨胀至难以控制的地步,人们对于钱财的渴望愈演愈烈,甚至忘了获得钱财的途径需要合理合法才能拿钱......
·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
民事诉讼中止要交钱么?民事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因为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诉讼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该及时......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和证据综合考虑,最好进一步介绍案情或当......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1、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