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确权完的个人土地被征收赔偿给谁?

确权完的个人土地被征收赔偿给谁?
  
  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一般由村集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民缴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
  
  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一般情况,就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决定怎么分,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也有要求补偿款的权利。
  
  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征收农民承包地的时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收非农民承包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注意:还有一种农民在土地征收中是得不到征地补偿款的!
  
  土地存在纠纷的农民拿不到土地补偿款。因为征地补偿是直接给合法的承包农民,如果土地存在纠纷,就表明土地的承包权还没有得到确权,只有纠纷解决之后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强险与车损赔偿可以赔偿吗?
      交强险与车损赔偿可以赔偿吗?交强险与车损赔偿可以赔偿吗?不能赔自己损失。交强险赔的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公民普法意识的整体提高,现在离婚案件不再像从前一样处理简单,现在的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涉及问题非常之复杂,以前简单的......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第3项......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一、房屋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吗?他项权证过期2年后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只是超过2年后没有了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权......


·退回补充侦查最长2各月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最长2各月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


·监护人填爸爸还是妈妈?
      监护人填爸爸还是妈妈?监护人填爸爸或者妈妈都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改变农村土地使用用途是否合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使用问题一直都是政府比较关注的问题,农民的耕地使用权也一直受到保护,那么如果我们需要改变我们的土地使用用途,合不合法......


·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
      没有结婚证会构成重婚罪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


·民诉司法鉴定相关规定
      有些民事诉讼案件比较复杂难以判断的时候就需要找鉴定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然而当事人对于法院提供的鉴定结果有意见或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是可以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