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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公租房可以住五年: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申请公租房的租客里边,住房保障部门会对房屋实行动态复查,对不符合入住标准的,要求更换承租户或收回空置住房。那么哪些情况不能租住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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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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