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法律保护夫妻的合法财产权利,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是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呢?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了保护婚烟生活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法院规定了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保护条款。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指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条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夫妻离婚期间,为防止一方转移对产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若您还有所疑问,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拆迁补偿时,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选择哪种更好?
      拆迁补偿时,究竟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到底哪种好?熟悉拆迁的都知道,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都是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摆在拆迁户面前的选择方案,很多拆......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


·2023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的话是除以每个月的具体的......


·不同行业是同一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看商标近似达到多少,如果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一、与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


·变造货币罪客观要件包括哪些
      变造货币罪客观要件包括哪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很多案件中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因为有些事情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判断,在司法鉴定中,最关键的人物就是司法鉴定人了。很多人并不知道司法......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责任有哪些内容?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责任有哪些内容?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责任有哪些内容?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