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可以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可以吗?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可以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zd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版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权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法》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也只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并不属于对当事人的判决结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还是会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犯罪事实成立的,那么就需要对当事人进行批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
      小三起诉男人重婚可以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


·交警多久传唤肇事逃逸车主
      交警多久传唤肇事逃逸车主?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警机关是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的主管单位。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报案,或......


·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一、拐卖儿童犯罪分子将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定义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定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


·法律规定专利权去哪申请
      专利权去哪申请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对听证时间的时间主要分为三类,总结如下:(一)申请时间:......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强制执行女人出抚养费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其实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仅仅是针对孩子的父亲来说的。如果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给了父亲,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就应该按时的为孩子支......


·离婚案件立案到开庭要多久时间
      离婚案件立案到开庭要多久时间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


·连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如今开车出行成为人们回家或出去游玩的最好选择,但是这种选择带来的危险也是巨大的。春节期间,高速路上多车相撞的事故举不胜数,最严重的四十多辆车......


·什么情况需要司法鉴定?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般会有司法鉴定这一步骤,司法鉴定是证据掌握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司法鉴定的种类很多,包括刑事技术的鉴定,法医鉴定,精神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