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任何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首先是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特别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十种主要的民事责任,对于信息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六种主要的责任: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其次是行政责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对确认侵权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2)根据情况处以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3)处理侵权物品。对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予以处罚。最后可以是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综合上面所说的,侵犯商业秘密就是属于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而窃取公司的秘密,这种行为已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条款,对于此行为轻者承担民事的责任,而对于重者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商业秘密是用来保护的,任何人都不能为此做出伤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
      一、买房子去公证处签合同吗?购买商品房并不需要到公证处签合同,都是直接在售楼处完成合同的签订的。在交付定金之后,带买受人及共有人(如有共有人)的......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


·出车祸交警队几天放车
      行车驾驶安全是及其重要的,车辆和行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对于事故车辆,交警队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几年内算二次酒驾?有什么法律规定?
      酒驾和醉驾不仅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对他人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因此国家制定和出台了新交规,对酒驾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和管理。但是......


·债的主体可以是哪些人?
      当说到债的主体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不知道是什么,其实债的主体可以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当然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必须要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存在......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
      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具有以下情形是哪几种?1.只有基层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2.基层法院审理的都是一......


·2023年还要办准生证吗
      2016年1月起,生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计生条例明确规定: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


·交通处罚决定书丢了怎么样办
      1、丢的是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违章现场处罚决定书只是一个告知单,丢了影响不大。可以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把行驶证、驾驶证交给他们,他们会......


·发明专利证书如何申请?
      发明专利证书如何申请?现阶段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发明、利用和保护。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发明专利是最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也是备受企业青睐的。......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在生活中,常见的有买房的时候,或者结婚拍婚纱照的时候,通常需要交付一定的“定金”,但是有的时候不想买了或者其他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