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体现在: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直系亲属那么就可以获得,不管是否有分户那么都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分配遗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各继承者们的利益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保证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保证指债务人以......


·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犯罪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哪些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法》第10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夫妻离婚怎么分配财产?(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


·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怎么规定的
      犯罪未遂的处罚刑法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对于刑事案件,需要我们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申诉制度能够使者一原则得到更好的落实。在公民进行刑事申诉时,......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什么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
      专利转让费用分为几部分一、专利转让费用可分为三部分: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


·土地使用年限协议书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协议书的规定有哪些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


·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的区别是什么1、实收资本是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金,注册资本是向工商局申请注册时申报的企业资本金,这就是二者的区别。2、同时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