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被宣判无罪的根据不同对象处理如下: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3)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2、其他员工 ?员工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暂停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给员工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有关机关赔偿。 ?最后,一般地,员工被羁押期间,不仅意味着被限制人身自由,还没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以一旦确定无罪的,那么即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赔偿。并且,对于工资损失,不能直接找公司,而是要找赔偿机关,若是被拒绝赔偿的,必要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 ?二、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被羁押期间的工资,按如下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针对于涉及到被羁押之后的工资问题,首先要根据用人单位来看。如果用人单位将员工进行处罚的话,或者是进行纪律批评的话,那么远用人单位可以不对其进行下发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员工进行处罚,而员工只是单纯的向用人单位进行请假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还是要下发一定的工资给员工。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每月支付一笔抚养......


·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
      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一、资产拍卖的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包括哪些方式当前医疗纠纷出现得越来越平凡,医患关系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面对出现的医疗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调解是人们在......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一、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


·近日
      近日,东莞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赔偿多少的问题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很多人可能对于公司不续约赔偿问题不是很了解。我们来具体看看东莞劳动合同到期......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一、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怎么算?房屋租赁合同毁约金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


·化工厂排放油烟和噪音,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请求赔偿的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


·注册贸易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贸易公司流程是怎样的?一、注册贸易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


·小刘入职不到一年如何提出辞职?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义无反顾地投入市场大潮中,每天都有许多新的公司、企业成立,不仅给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