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相关规定:(1)《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二、《民法典》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土地的补偿款项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他是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合法的财产,因此也是可以发生继承的,只不过说这样的一种继承的话,他需要划分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因为土地有可能是多人所共同拥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酒驾最轻处罚有哪些
      酒驾最轻处罚有哪些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的时间延长为六个月,而且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也增......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
      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生效吗未收到签好的合同是生效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


·医疗过错精神抚慰金是怎样认定的?
      医疗过错精神抚慰金是怎样认定的?一、什么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
      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的可能性?一、附带民事诉讼有否和解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在任何时候均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的方式予......


·校园网贷受法律保护吗
      校园网贷受法律保护吗一、校园网贷不良后果教育部称,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


·交强险保单重要吗?
      交强险保单重要吗?一、交强险保单重要吗交强险保单重要,客户买完的保单都需要整理好,以便日后查询和后续保费的交纳,还有如果出现赔尝也是一种凭......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
      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有哪些一、南沙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


·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 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提出的期限当事人因为一些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的审理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原因使得案件的审理不能公平公......


·监视居住相关法条包括哪些
      监视居住相关法条包括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申请孩子抚养权吗可以申请。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另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