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根据法律规定两个遗嘱哪个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两个遗嘱哪个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两个遗嘱在两个遗嘱内容和形式方面都不存在着瑕疵的情况之下,应当是以后订立的遗嘱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二、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现实生活当中,对于订立遗嘱,一般情况下订立的遗嘱都是一份遗嘱,这样的话也不会产生一些矛盾,如果订立的书本遗嘱当中内容是相互抵触的情况之下,应当是以后给你的遗嘱为准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才能够最真实的反应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包裹正在等待揽收可以退款吗
      包裹正在等待揽收可以退款吗?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商家本着节约成本、交易灵活、结算方便的目的,开始将实体店铺虚拟化,开设在淘宝、京东......


·判了缓刑何时退保证金?
      判了缓刑何时退保证金?一、判了缓刑何时退保证金?法院已经审判完毕,判的是缓刑,当初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什么时候能退,区别对待。如果当时没有违......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赔偿地点规定是怎样的?一、申请民事赔偿的地点通常是哪里?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


·股东会权利与董事会权利谁的大?
      股东会权利与董事会权利谁的大?股东大会权利大。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时间限制吗?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吗?
      一、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吗?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公司债券与股票,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那......


·聚众斗殴去了没打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这个行为相对于单纯的打架来说,要严重很多,因为涉及很多人,并且是预谋好的,组织好的活动,所以在法律上属于刑法类案件,现实中也会有斗......


·小孩长大了也要支付以前的抚养费吗?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因离婚而发生改变。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按照规定,离婚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要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十八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