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二房东起诉租客需要什么材料?

二房东起诉租客需要什么材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租赁合同、房产证明、起诉状以及需要提交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据等。诉讼书必须写清楚诉讼请求,具体要求如下: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一般把房屋所在地认定为合同履行地,房东可以选择对自己较为便利的法院起诉。其次,要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例如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水电费票据、起诉状等等。对于主张的租金、水电费等,要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单独附在起诉状后面,让法官清楚各项数据是如何计算得来的。最后,房屋没有交接前,房东尽量不要擅自处理房内物品,房屋内的物品是租客所有,房东和租客之间是合同纠纷,房东没有权限直接处理租客的物品。如果物品贵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法院判决后可以拍卖用以清偿拖欠的租金。二、房东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1、 对于由于租客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 房东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租客的实际困难,协助租客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租客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2、 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租客无法按时 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租客交付。3、在租赁期限内租客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 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租客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对于房东起诉租客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来进行处理,涉及到起诉的相关材料,应当根据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提供的证据不确定的,那么可以导致无法进行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中规定醉驾一般判多久
      《刑法》中规定醉驾一般判多久《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配偶婚姻外生子算重婚吗?
      配偶婚姻外生子算重婚吗?婚姻外生子不一定算重婚的,但是如果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则属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能否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这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这类离婚协议中双方主要义务表现......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货违约金的收取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
      商家口罩涨价多少会被罚?超过了政府物价部门的限价价格的就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相关处罚情况......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全面系统地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首要任务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企业依据质量保证体系......


·酒驾要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和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多久能开庭期限是多少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法律......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内容有哪些国家在进行水库建设过程中,被国家征用的土地都实行有偿补偿。为了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后续安置问题,以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不......


·法院查封超出诉讼标的怎么算
      一、法院查封超出诉讼标的怎么算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


·什么是侵占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是侵占罪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涉及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