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收费站变换车道是没问题的,不过如果在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就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二、哪些违章行为会被扣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综合上面所说的,高速路上是不能进行倒车逆行的,只要存在此行为必定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还没有到高速公路只要在收费处就不会存在此行为,但也会给予相应的警告,所以,在开车的时候就一定要想清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则未生效合同就是指已经成立但尚......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一、工伤待遇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写职工的身份证号,在哪年哪月哪日因为什么而发生的意外。和单位的法人签字,确定是公司的员工。二、工伤索赔的赔偿......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
      劳动关系的存在很多人都不会太在意,只是单纯的认为自身和对方有劳动关系,自身的劳动对方给予相关酬劳即可,但这样做的话很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出现问......


·只有交强险撞人怎么办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


·黑龙江亲子鉴定有哪些?
      黑龙江亲子鉴定有哪些?一、什么是亲子鉴定?亲子鉴定是采用医学、遗传学等学科的理论和现代化DNA检测技术来判断有争议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特别是父子......


·工伤职工异地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职工异地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什么?
      城市土地使用证办理要注意什么?人们购买房屋时通常将关注重点放在房屋质量和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没有意识到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性。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


·欠钱不还把车开走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车开走了怎么办?1、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法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后,当事人......


·商标别人注册后自己可以用吗
      不可以使用。该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一、“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如果只是将户口迁入到集体经济组织中,但并未在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