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6.nj64.com 姜春律师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实践中夫妻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忽略考虑的问题。如果装修费用是婚前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装修,则装修而升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仅限于装修而升值部分。因为婚后装修是夫妻共同的经营行为。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付完全部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虽然此处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归产权登记方,但是司法实践中基本都是判给产权登记方,目前尚未发现判给非产权登记方的例外情形。同时该条第二款也对此种房产的增值部分做了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此条,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款项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部分法院是以共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实践中支付首付款一方“以婚后还房贷用的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商、经营公司收入”等为抗辩理由主张不分割增值部分则是不成立的,因为个人工资或者个人经营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房款,但是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只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其处理方式同上一种情形。因为支付首付款一方是的主体,由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在导致房款支付与房屋产权证的办理之间可能存在较长的期间,但是支付全部房款后即取得房屋产权证是支付首付款一方的可期待权利,因此实践中仍将产权盼归支付首付款的一方。4、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为了应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一段时间里,全国纷纷上演了房产证加名(即房屋产权人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一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发文,房屋、土地的权属由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免征契税。这一规定等于认可了在房产证上加名后,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变成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5、一方支付首付款并按揭付完全部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在夫妻离婚时仍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形主要出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的婚姻中,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待当事人对争议房屋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二、结婚期间买地,升值了怎么分?结婚期间,若是用双方共同的财产购买土地,后来土地升值了,那么土地升值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若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土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土地自然增值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所以,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就当前房产市场的大趋势来看,购买的房屋绝大多数都是增值的。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就需要对房屋增值的部分做出分割。在分割增值部分之前,还是应当先确认该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只能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
More>>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公司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下的话,在我工商局都会登记的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些相关事宜......
·缓刑之后要注意什么意思?
一、缓刑之后要注意什么意思?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最后工资,是您一直关心的问题。每个人都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虽然已经结束了劳动关系,对曾经付出的劳动......
·领导传销罪能判多少年?
如今生活压力极大,导致很多人想要一夜暴富或者短时间里赚取大量的钱,传销组织就是抓住人们这一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拉人入伙进而进行洗脑,最终达到......
·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
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一、在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到民政局登记吗?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
工商行政处罚公告送达有什么内容?我们都知道对于对于现在的公司和企业如果违反了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的时候就会有行政处罚。对于公司和企业的行政处......
·解决合同纠纷时怎么保存证据
遇到合同纠纷,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途径去解决,但无论是哪种解决途径,您都需要有证据才行。那么,在实践中,就合同纠纷应该怎么保存......
·一、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双方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注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是对《劳动合同法》条款的补充说明......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
·一、二手期房购买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二手期房购买流程主要是什么?1、购房者需要事先去了解房子的环境和检查房子是否属于合法购买的范围,房子的有关证明证件是否具备齐全;2、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