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行政拘留几个人一个屋?

对于行政拘留几个人一个屋?对于几个人是没有做特别的规定,有些是几个人十几个人甚至是几十个人一起住,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拘留所设置和具体执行情况确定。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刑事拘留,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更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非因自己的过错被拘留的人,可以要求赔偿。对超期限拘留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释放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2)拘留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制裁行政违法的公民,让他们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改邪归正。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及时制止犯罪人继续危害社会,防止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判,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行为,预防其继续犯罪和发生其他意外事件,以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3)决定拘留的机关不同。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4)适用的对象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刑事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适用的法律依据《刑事讼诉法》。(6)拘留的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7日。(7)拘留能否暂缓执行不同。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申诉和行政诉讼期间,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或其近亲属能够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而刑事拘留没有暂缓执行,但在执行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变更强制措施。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拘留一般就是犯了行政的条款才会给予的处罚,也是属于行政处罚里面最重的一种处罚方式,对于在被拘留了之后就会与其它的行政违法的人员关在一起,从而依法接受相应的教育,只要处罚的期限一到就会被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采取刑事拘留最多几天,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采取刑事拘留最多几天,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这个时候尚未对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因此也不......


·股权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股权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一、股权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一、代通知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


·一般劳动仲裁裁决地是哪里
      一般劳动仲裁裁决地是哪里?劳动仲裁裁决地是当地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哪些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


·注销房屋他项权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房价的高涨,很多工作在一线和二线城市的工作者难以负担全额房价,因此很多人选择了按揭贷款,申请银行的按揭贷款,需要向银行抵押房产,需要办理......


·出现医疗事故找谁判定
      找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一、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


·集资诈骗公司法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在当今这个社会,相信您对于诈骗分子都是深恶痛疾,在我国刑法上规定了这样一种诈骗罪,叫做集资诈骗罪,这种犯罪是特殊的诈骗犯罪,它是可以由单位构......


·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什么?工伤伤残等级费用规定是大约需要300元到400元不等的收费,但是这些收费相对于能够获得的赔偿可以忽略不计。工伤鉴定费是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