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没续签合同但是在交社保合法吗?

公司没续签合同但是在交社保合法吗?不合法的,必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可以交纳社保,其属于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二、没有签订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后,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交纳社保,并发放工资待遇的,对于签订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为进行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拍卖物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拍卖物吗?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是一种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拍卖行为,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买卖行为......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一、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


·拖欠货款能否要求利息?
      拖欠货款能否要求利息?一、拖欠货款是否给付利息由于我国法律对拖欠货款是否给付利息的问题没有作出规定,原则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意思自治的。即在......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
      分居如何才算两年自动离婚吗分居两年不可以办理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


·年假劳动法有规定吗
      劳动法年假规定: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


·经济性裁员补偿金要给多少
      经济性裁员补偿金要给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在夫妻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其实并不仅仅是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就算完了,此时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


·彩钢工程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彩钢工程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中标人应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双方......


·继承法所指的子女包括哪些?
      民法典所指的子女包括哪些?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兄弟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