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东不同意转租有效吗?

房东不同意转租有效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转租的合同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转租是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过同意的则属于非法转租。1、合法转租,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享有转租权或者合同虽没有约定但是承租人在转租之前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属于合法转租。合法转租后,原来的租赁行为和转租行为都是有效的,房东不承认转租是不合理的,构成违约。2、非法转租,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承租人可转租或承租人在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就将房屋租给他人的,属于非法转租。承租人未经同意非法转租的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房东可以解除原先的房屋租赁,还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二、承租之前应确认的几个重大的信息: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房性质,内土地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性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3、房屋是否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容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首先房东没有同意进行转租的话,那么就是属于非法出租行为。涉及到相关非法出租行为的话,首先出租人必须给第三方承包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双方针对于合同之中有争议的地方的话,双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一、商品房交易的陷阱都有哪些1、“售楼书”陷阱售楼书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购房者大都是先被售楼书中所描绘的完美......


·签完合同后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
      签完合同后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一、签完合同后公司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应该及时和公司索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我国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大城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大城市的
      我国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大城市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快,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资源都是比较优秀的。所以这就为一些大城市的住......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相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的纠纷其实是很常见的。在遇到这类纠纷中,如果遇到无诚信的人或者是很难处理的纠纷。债权人是很难保障自己的权......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


·醉驾几瓶啤酒才达到标准
      醉驾几瓶啤酒才达到标准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媳妇改嫁能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吗?一、妇女改嫁能否带走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


·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辞退规定是在劳动者存在着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是可以进行合法辞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