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

委托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吗?不一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为无偿合同,但是受托人由于委托事务付出的费用及利息,应该由委托人承担。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二、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委托合同的订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合同成立生效之后,委托人只能在合同限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处理一定的事务,如果被委托人超过授权范围,并且第三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其有授权的,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第三人是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要公开哪些内容?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要公开哪些内容?政府信息往往关系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公开的是否及时,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权益。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有范围的......


·投资者针对风险投资如何投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大多数创业者都面临一个问题即资金短缺,于是出现了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简称风投,即投资者考虑创业者......


·工伤的认定部门是哪个 工伤认定在哪个机构进行
      工伤的认定部门是哪个工伤认定在哪个机构进行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


·被打伤轻微骨折赔1万五合理吗
      视情况而定,是否合理需要看个人的职业状况和工伤情况来计算的。一般人身损害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期间饮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人员误工......


·结婚后卖房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代社会,房子可以说已经是婚姻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但往往离婚现象也非常常见,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为了解决这......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
      合同见证人能不能是亲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市值有关系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市值有关系吗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市值没有关系。依照《公司法》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市值都比注册资本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


·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一、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债务关系发生时写的欠条到期不还的处理办法: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
      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否合理合同逾期违约金1%是合理的。合同逾期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职业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职业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